连日来,一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的消息在微信、微博等传播后,引起了市民扎堆咨询、办理的情况。记者从市卫计局了解到,根据《省卫计委关于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关荣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办理时限的规定,夫妻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予以办理,办证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为方便群众办证,铜川市各级卫计部门多措并举,确保独生子女证办证顺利。12月13日,市卫计局下发了关于全力做好《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并在市卫计局网站发布同时要求各级卫计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网站、卫计网站以及乡镇(办)、村(社区)公开栏等公开办证的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表样式和服务承诺等事项。充分发挥各级便民服务大厅的作用,实行“一站式”办理,对办证资料齐全,事实清楚的即时办理;对情况不清需要核实的,要及时核查。要充分发挥全员库的作用,难以核查的,实行承诺制。
据了解,夫妻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未违反政策生育,符合条件(1、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2、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死亡,现存活一个子女的;3、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4、夫妻离异前或丧偶前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5、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6、再婚夫妻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之一的,即可申请办理。申请人可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网站下载打印填写,也可在乡镇(办)、村(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然后带齐夫妻双方个人1寸照片各5张,申请人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卫计部门提示:不同时期,不同地方领取的《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只是名称上有区别,只要婚育情况没有发生变化,证件依然是有效的,不需要更换或重新办理。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人员介绍说,凡在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资料,条件符合的市民均可受理办证。市民可通过电话咨询(市卫计局:3185933,3180970;王益区:2188383;印台区:4185134;耀州区:6189191;宜君县:5282901;新区:3180659),预约办证时间。提交资料后,工作人员随后电话通知具体领证时间,凡是预约受理办证的,只有符合政策一定能办结。市民在办理过程中,若遇到增加手续资料,搭车收费等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318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