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 赵培玲 记者潘热新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连同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养护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试行)》。据了解,继四川、湖南之后,河南成为第三个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养护和服务质量管理挂钩的省份。
此次管理办法的制定,将主要从公路养护、收费服务、车辆救援服务、服务区服务、运行监测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六方面的内容,对高速公路运营项目进行养护和服务质量评价。在试行方案中,明确按百分制把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分为三个等级:高速公路运营项目养护和服务质量年度评价在85分以下的,下年度收费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下浮5%;高速公路运营项目养护和服务质量年度评价在85分(含)以上95分以下的,下年度按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运营养护和服务质量年度评价在95分(含)以上的,给予表彰和奖励。